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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美兰在派出所里听到这个结果的时候,整个人瘫在椅子上,半天没说话。
她的律师试图做工作,说愿意和解,退五十万,再赔二十万,让我撤案。
方律师问我意见,我说了一句:“不撤。”
又过了一个月,刑事部分的判决下来了。
赵美兰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十万元。
民事部分单独开庭。
法庭上,赵美兰穿着便装,头发白了不少,看起来老了十岁。
她坐在被告席上,全程低着头。
她的律师还在试图辩解,说我故意诱导赵美兰开错收据,说我是在钓鱼执法。
方律师站起来,一条一条驳了回去。
“收据是被告自愿开具的,原告没有使用任何威胁或胁迫手段。”
“被告作为宠物店经营者,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应当对自己签署的文件负责。”
“被告利用监控录像和围观群众的舆论压力,逼迫原告支付五十万元,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。”
法官问赵美兰还有什么要说的。
她抬起头,看了我一眼,眼眶红了。
“我……我真的知道错了,钱我退,我加倍退,求你们别让我赔那么多……”
法官没理她,宣布休庭,择日宣判。
走出法院的时候,阳光很好。
可乐在我怀里,毛已经长出来大半,黄色的,软乎乎的。下巴那撮白毛也长回来了,跟以前一模一样。
方律师走在我旁边,翻了翻手里的材料。
“判决应该不会太久,退一赔三是最低标准,大概率会支持。”
“那就好。”
一周后,判决下来了。
赵美兰赔偿我一百五十万元,其中五十万是退还的购狗款,一百万是惩罚性赔偿。
加上刑事部分的罚金,她总共要掏一百六十万。
那个卷发女人后来也被起诉了,诽谤罪,判了拘役两个月,缓刑六个月,还要在论坛上公开道歉。
她的道歉信置顶了整整三十天。
我看着那条道歉信,不知为何感觉鼻子酸酸的。
可乐趴在沙发上,晒着太阳,尾巴一下一下地摇。
我走过去摸了摸它的脑袋。
“可乐,咱们搬家吧。”
它抬起头看了我一眼,又趴回去了。
我换了租的房子,比原来大一点,有个小阳台,可乐可以在那里晒太阳。
有一天,我带着可乐去宠物医院做体检。
陈医生检查完,说可乐恢复得很好,毛囊没有永久性损伤,再过几个月毛就全长回来了。
我松了口气。
走出医院的时候,对面马路上有个人影很眼熟。
是赵美兰。
她穿着一件灰扑扑的外套,头发随便扎着,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,像是在等公交。
她也看到了我。
我们对视了一秒。
她低下头,转身走了。
可乐在我怀里叫了一声,我摸了摸它的头。
“走吧,回家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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